为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要求,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化水平,新乡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自2025年6月23日起全面推行“全程网办”服务模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线上业务范围新乡市辖区内各银行便民服务点的业务全部通过线上提交,政务服务中心线下窗口不再受理。二、办理方式1.普通抵押注销由原贷款银行线上申请办理;2.特殊抵押注销向不动产中心档案室申请办理。(中心档案室地址:新乡市卫滨区解放大道(中)...
一、新购买一套全款房,合同是我和配偶的名字,办理不动产证必须两人同时到场吗?需要携带什么材料?回复:您好,新购商品房办证对于合同签订为夫妻双方共有的,一方可持双方办证资料单方到场申请登记为共同共有。需要携带的资料有:(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结婚证;(3)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4)完税凭证;(5)购房发票;(6)维修基金缴存凭证。二、新购买的商品房,在装修的时候发现套内面积...
为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走深走实,5月29日下午,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赴红旗区廉政文化教育馆开展警示教育学习活动。在讲解员的带领下,全体人员依次参观了"廉史留韵""廉洁之路""警钟长鸣""红旗高扬"四个主题展厅。通过详实的图文史料、生动的影像资料和典型案例展示,学习了中华...
一、问:我的房屋被中介违法过户给了另一个人,现人民法院已撤销了他们的买卖合同,我能凭法院的判决撤销他们的违法登记,恢复到我名下吗?回复:根据《不动产登记规程》5.2.8.1 的规定:“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撤销登记原因文件或者认定登记原因文件无效的,不动产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可凭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更正登记,除已办理涉及不动产权利处分的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外,不动产登记机构予以更正。”因此...
一、问:我和我前夫名下共有一套房产,现在已经离婚了,需要办理房产手续,需要带什么材料?答:离婚析产携带的资料有:(1)申请人身份证明;(2)离婚证(或调解书、判决书);(3)离婚分割协议书;(4)不动产权证书。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二位是以贷款形式购买房产并登记为共同共有的,还款期间,双方离婚,房产约定为一方所有进行离婚分割,需:①征求抵押权人意见,抵押权人需出具书面同意变更抵押人的证明,并在申请表上...
5月23日上午,新乡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调研会,市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牛守斌率调研组一行到会指导。会议全面总结近年来不动产登记领域改革成效,剖析当前堵点难点,并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助力营商环境再升级”展开深入研讨。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党委书记、主任范玉东主持会议,中心党委副书记魏立新作专题汇报,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参会。 近年来,市不动产登记中...
为深入贯彻依法治市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不动产登记法治建设中的专业支撑作用,进一步提升登记业务规范化、法治化水平,5月15日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组织召开法律顾问服务座谈交流会。本次座谈会特邀中心常聘法律顾问田世让律师现场授课答疑,为业务科室破解实际工作中的法律难题提供精准指导,助力打造更高效、更规范、更安全的登记服务体系。 田世让律师结合不动产登记实际案例,针对产权纠纷、登记程序合...
一、问:我是正商城的业主,因房产纠纷起诉至人民法院,现法院已判决我胜诉。但对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我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请问我能拿法院的协助文书办证吗?回复:根据《不动产登记规程》4.7.6.4 的规定:“需要协助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应由该法律文书作出机关的工作人员送达,送达时应提供工作证件。人民法院直接送达法律文书有困难的,可书面委托其他法院代为送达。”因此需要人民法院向我中心送达有关法律文书。...
为扎实推进民生实事落地见效,切实解决群众和企业反映的不动产“登记难”问题,2025年5月9日,新乡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党委委员、毕永刚副主任,带队赴红旗区开展专题调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第二事务中心冯辉主任、红旗区城市更新服务中心王明国主任及渠东办事处、东街办事处等基层单位代表共同参会,共商破题之策,共谋利民之举。 调研会上,毕永刚主任强调,不动产“登记难”是群众关切的“急难愁盼”问题,必...
为深入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整治不动产“登记难”问题的工作部署,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5月6日,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党委书记、主任范玉东率班子成员及业务骨干赴花园街道办事处,针对枣焙街棚户区改造项目(都市名城)历史遗留办证问题召开现场办公会。牧野区委常委、副区长、花园街道党工委书记秦丹丹等及企业代表共同参会,通过政策解读、流程优化、部门联动等方式,推动这一民生项目“登记难”问题加速破冰。市不动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