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然资源部会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出8条不动产登记便利化改革举措,促进营商环境优化,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通知》要求,要强化登记和税务、金融高效协同,深化不动产登记“带押过户”改革,逐步拓展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动产登记服务网点服务内容,实现抵押登记、转移登记等关联业务就近申办。
我市于2023年5月正式推出存量房“带押过户”,并将不动产登记服务延伸至9个“登银合作”便民服务点,方便企业和群众就近办理“带押过户”及其他不动产登记业务,初步形成不动产登记和金融服务一站式服务体系。截至目前共办理“带押过户”2362笔,涉及资金5.7亿元。
带押过户流程:
带押过户流程
第一步 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买方贷款手续预审通过后,买卖双方与金融机构签订《带押过户业务三方协议》和《带押过户抵押变更协议》 ,在不注销原抵押登记的情况下,办理《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
第二步 办理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买卖双方与金融机构签订《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
第三步 资金足额存入监管账户。待买方首付款和贷款转至监管账户后,金融机构出具《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证明》。
第四步 办理“三合一”组合登记。买卖双方与金融机构共同申请存量房转移、原抵押权变更、新抵押权设立“三合一”组合登记。
第五步 结清卖方贷款,卖方收到余额。组合登记业务办结后,买方领取不动产权证书。监管资金先结清原贷款本息后,剩余资金划付至卖方账户。
第六步 注销原抵押登记。原抵押权人在线注销原抵押权登记。
带押过户益处
带押过户益处:
简化办事流程:群众在办理不动产登记交易时,只需跑一次腿,即可完成过户和抵押权变更手续。提高办事效率:通过“带押过户”,群众无需长时间等待筹措资金,缩短了整个交易周期。降低办事成本:避免了因筹措资金产生的额外费用,降低了交易成本。提升服务体验:各部门通力合作,提供一站式服务,简化办事流程,提升办事群众的服务体验。
下一步,我中心将持续强化跨部门协同合作,优化“带押过户”业务,加快落实“带押过户”跨行工作;发挥我市“登银合作”改革创新优势,丰富便民服务点服务内容,共同拓展服务场景,逐步实现应用场景全覆盖;探索“无还本续贷”抵押登记做法,实现“借新还旧”、抵押登记无缝衔接,不断增强企业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编辑者: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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